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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9章 草原部落

作者:混世穷小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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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办?难道要半途而废吗?!不!绝对不能半途而废,林三眼神变得坚定无比,我就算是死,也要拿到九曲再生莲!接下來,林三又向大鲨鱼询问了一些关于木易云舟的事情,听大鲨鱼讲述,木易云舟在蛮荒之地的名气很大,几乎所有的蛮荒部落都要听从木易云舟的调遣,在木易云舟手下还有好多大神通的修仙者,修为都达到了元婴期,甚至还有几位是化神期,可以说,木易云舟的实力很强。

    “该说,我都说完了,你能放我离开吗?”大鲨鱼可怜兮兮的望着林三。

    林三瞥了一眼大鲨鱼:“假如我放了你,你会不会去向部落族长木易云舟报信,说我要偷取他手里的九曲再生莲呢?”

    “不会,不会,我绝对不会这么做的……”大鲨鱼连连摇头。

    林三冷笑一声:“口说无凭,我怎么会相信你!”

    “那你要怎样才能相信我呢?要不我再发誓?”大鲨鱼放软口气说道。

    林三沒有搭理大鲨鱼,而是扭头向青鳞子:“青鳞子,你有什么好办法,可以让这条大鲨鱼不去告密?”

    青鳞子吧唧吧唧嘴:“很简单,杀了就是了。”

    林三点点头:“那你还不动手。”

    青鳞子一愣,接着笑道:“好咧!”只见青鳞子扬起大蛇尾,又开始猛烈的抽打起大鲨鱼。

    大鲨鱼惨叫的声音越來越小,最后终于戛然而止。

    “吁……”青鳞子呼出一口气:“终于杀了这条大鲨鱼了,真别说,这条大鲨鱼的身体还真是坚硬的离谱。”

    林三掏出伏魔刀,剥下大鲨鱼的兽皮和拿出妖丹后,就把大鲨鱼的肉身赏给了青鳞子。

    青鳞子也不客气,三下五除二就把大鲨鱼给吞噬了,模样别提多享受了。

    林三走到吴云和史文鹿跟前,说道:“我现在要去找那个部落族长木易云舟,讨要九曲再生莲,你们要是不愿意跟我同行,现在就可以离开了。”说完,林三把两个储物袋交给了史文鹿和吴云二人,储物袋中装的就是事前承诺的灵石。

    吴云和史文鹿对视了一眼,同时向林三告辞,然后转身离开了,刚才林三和大鲨鱼的对话,吴云和史文鹿听的清清楚楚,知道那个部落首领木易云舟是渡劫期大修士,就是借吴云和史文鹿几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去招惹渡劫期大修士的。

    青鳞子化成人性,晃荡到林三身边:“你就这么轻易的把他们放走了?”

    “这一路,他们二人对我还算真心,所以我也不想伤害他们,好了,沒事,你回鸿蒙界待着吧。”林三神识一动,就把青鳞子移送到了鸿蒙界里,之后林三就纵身朝北边飞去。

    七日后。

    林三來到了一处平原上,偷了一件当地民众的衣服换上,然后压制修为,扮成一个凡人走进了草原的部落中。

    这片草原的面积太大了,一眼不到边际,在草原上生活了好多部落,这些部落聚集在一起,形成了一个规模极大的部落群,这些部落人居住的房子都是用石头垒砌的,在草原中心处有一座气势宏大的石殿,里面居住的就是部落总族长木易云舟,以前,木易云舟并不是叫这个名字,而是叫杨云舟,后來当上族长之后,才把名字改成了木易云舟,至于为什么要更改名字,就沒人知道原因了。

    这些部落的人太多了,估计能有数十万,其中百分之八十都是凡人,但是这些凡人从小就习武,身手都非常的敏捷。

    别这里是草原,资源匮乏,但是这里也是有交易市场、娱乐场所的,数百年前,族长木易云舟兴建了十八条利民街,街道上全部铺上青石板,街道两边盖上宽敞的门店,好多凡人租下门店卖起來东西,至于他们进货的渠道……那都是族长木易云舟提供的,至于木易云舟是从哪里弄來这么多五花八门的货物……那就是一个秘密,无人知晓了。

    林三在外面潜伏了三天,终于混进了部落中,然后找了家客栈住下了,住宿费还挺便宜,一块灵石住十天。

    白天,林三独自外出,在街道上四处晃荡,打听族长木易云舟的消息,晚上则待在客栈里睡觉。

    这一晃,就是半个月过去了。

    林三对族长木易云舟的情况已经大致了解的差不多了,木易云舟平时很少外出,几乎都待在草原中心处的石殿中,平时也都是木易云舟的几个徒弟管理部落的事情,木易云舟名义上是族长,其实并不太管理部落的事情。

    打听清楚情况后,林三就不再外出,而是待在客栈房间内苦思接近木易云舟的计策。

    ……

    吐番部落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部落,整个部落的人口才只有上百人,其中一半还是老弱妇残,总之,吐蕃部落的实力很差,经常被其他部落欺负。

    在吐蕃部落内有一栋破败的石屋子,屋子中住着一个无赖小混混,名字叫做吴锦鹏,是个孤儿,从小就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可能是生长环境的关系,吴锦鹏性格很偏激,凡是对他不好的人,他都会记恨于心,找机会报复,以前有个大汉骂了几句吴锦鹏,吴锦鹏就半夜往大汉家里倒屎粪,熏得大汉三天沒敢出门,对了,还有一点,这个吴锦鹏很喜欢女人,尤其是皮肤白嫩、长相俊俏的女人,可惜吴锦鹏穷的叮当响,根本沒女人得上他,二十來岁的人了,连女人的手都沒摸过。

    这天中午,吴锦鹏闲着沒事,就出來溜达散心,走在用青石铺就的街道上,小脑袋瓜不停的四下着,嘴里还念念有词,只是声音太小,让人无法听清说的是什么,突然,吴锦鹏的眼睛猛地一睁,嘴巴张的老大,嘴角隐隐约约还有口水流出。

    “踏踏踏……”一阵轻微的脚步响起,一个打扮妩媚的女孩从前面的街道上慢慢走了过來,这个女孩上身穿了花格子上衣,领口开的很低,露出光滑的脖子和雪白的大半个胸脯,下身穿了一件长裙,脚上蹬着一双天蓝色布鞋,脚脖子上还拴着两只铃铛,每走几步,铃铛就会响起清脆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