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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人参还是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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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家庄的这些所谓的家人参,并不是假人参。实际上,最初的时候,这些人参都是村里人从山里挖回来的正宗的野山参。

    只是,当初刚在这里定居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村子四周的山林里像是人参,灵芝之类的药材多的让人难以想象。

    特别是灵芝,在村子西边,翻过两座山之后,那片山谷之中,灵芝都是成片,成片的,而且个头一个比着一个大。

    好多人第一次见到还以为那是蘑菇呢!结果,拿回村子准备炖着吃的时候,被御医偶然发现,赶紧制止了他们这种暴殄天物的行为。

    那可是正宗的纯野生的老灵芝,而且是野生灵芝中药效最好的紫芝和红芝!用御医的话说就是,要是真的把它们当蘑菇炖着吃了,没准真的要吃出人命来呢!

    因为即使是见多识广的御医,在看到那朵比脸盆还要大一圈的灵芝的时候,也不好估计它到底有多大年岁了!

    “五百年!至少!”

    御医伸出一只手,比划了一下!可实际上,他自己心里明白,别说五百年,就是一千年也是有可能呢!

    哪怕在皇宫大内里,他见过的年份最长的灵芝也就百多十年,连二百年都没有。可是现在这株,菌盖上的年轮密密麻麻的,看一眼都感觉头晕目眩的!

    民间都说,千年灵芝那是神药,可以生死人药白骨。服用之后,可以长生不老,立地成仙飞升。

    不过,这种说法在李家庄根本没有市场。因为庄立人从咿呀学语的孩童,到百岁老人,就没有没吃过所谓千年灵芝的!

    灵芝谷那个地方,上千年年份的灵芝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而且是个顶个的大,最大的直径都超过一米,犹如一把小雨伞!

    那东西整株甚至都已经木质化了,坚硬无比!以至于村民们只能把它碾成粉,用水冲泡服用才行。

    至于到底有没有效果,确实谁也不知道了!大概是庄里人都经常吃这玩意儿,对于这玩意儿那是真的没什么感觉,似乎是吃多了,产生了抗体一般,最后就好像吃普通蘑菇一般。

    “后来啊,村里人发觉什么千年灵芝能治百病,让人白日飞升之类都是屁话!那玩意儿根本嚼不动,还不如刚长出来好吃呢!”

    李光明被围在中央,笑呵呵地看着小心翼翼地抱着那株人参的高清宇,摇摇头,想说什么却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以他的眼光看,那只不过是一只二十来年的幼参,最多就是品相好点罢了。实际上的药效,随便从地里挖出一颗都要比它强的多。

    “呵呵,小伙子,你抱着的那颗顶多也就二十年的年份,我要没看错的话,应该是十三四年吧。可不是你想象中的百年老参,差的远呢!”

    正说着呢,就看前面一户人家院里跑出来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小家伙唇红齿白,皮肤略黑,个头不大但是却十分的灵活。

    尤其是两只黑溜溜的大眼睛,一看就知道这是个特比让人操心的熊孩子!接下来的事实,极为充分的证明了这一点。

    那小孩跑出来之后,蹲下身子,伸出双手,拽住一株人参的叶子,身后后坐,使劲儿全身力气想要把人参给拔出来!

    这种极为暴力的方法看的看的高清宇直咧嘴!这是谁家的败家孩子啊?那可是人参啊?这么干,那人参还能要吗?你以为那是你家菜园子里的大萝卜啊?

    小家伙儿毕竟还是年纪小,对于他来说,想要把根系发达的人参从土壤里拽出来,太困难了!

    力有不逮啊!

    小家伙儿就那么旁若无人的在众人的围观下,嘴里叽里咕噜的念叨着别人听不懂的咒语,跟那株难缠的人参较量了能有十来分钟,也没有分出“胜负”来。

    小家伙松手起身,一抬头,抹去光洁的额头上一片汗珠,抬头四下一打量。黑溜溜的眼珠转动几圈,立刻换上一副甜甜的笑脸。

    “叔叔,你帮我拽!”

    一边说着,他一边上千,伸手就抱住了李伟的大腿,一边说着一边摇晃着,小脸可怜巴巴的,看着就让人心生怜悯。

    “你是谁家的?叫什么名字?几岁了?”

    “我,我三岁了!我叫大宝!我妈叫我大宝贝儿!我奶奶叫我小心肝,我爷爷叫我大孙子,我爸爸叫我乖儿子,臭小子!”

    小家伙儿这话说的那叫一个溜!一口气下来,不带停顿的,从头说到尾一气呵成,条理清楚,根本看不出来他还是一个三岁的孩子!

    “大宝!怎么又没跟太爷爷打招呼啊?”

    李光明老爷子站在旁边,突然来了这么一句。大宝吓得一缩脖子,直接就躲到了李伟身后,两只小手却反常的捂住了自己的小屁股。

    “大宝乖!不打屁股!”

    “呵呵呵呵——”

    “哈哈哈……”

    大宝捂住自己的屁股,不解地看着一帮大叔叔们看着自己笑。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她小小的心里也隐约意识到,那是在笑自己。

    “哼!你们坏!奶奶做大肉肉,不给你们吃!”

    说到这里,一拉李伟,拽着他就往那株刚刚努力了好久也没能拔出来的人参旁边。

    “村长叔叔,村长叔叔,你快帮大宝拔出来吧,奶奶要!”

    李伟笑着摸摸大宝的脑袋,一弯腰就抓住那株人参的叶子,一使劲儿,整株人参就从松软的土壤里露了出来。

    随手在边上的一株柏树树干上敲了敲,敲掉人参上面带出来的泥土,这才往大宝眼前一递,看着他欢天喜地地伸出两只胳膊抱住这株足有普通大白萝卜大小的人参,连蹦带跳的就转身进了院子。

    李伟随意的动作可把他的警卫,特别是高清宇可看傻了!那可是人参啊!哪怕是种植的林下参,可那么大的个头,你也不能那么不在意吧?

    就那么粗暴的拔出来,也不知道得有多少参须子要被拽断掉!影响人参的价值的因素,可不仅仅是年份,品相也是十分重要的一项。

    采参人如果在山林中发现一株野山参,那个不是小心翼翼地!一般来说,那都是使用光滑的鹿骨一点点的把泥土拨开,尽量保持它的完整。

    可这位倒好,直接就拔萝卜似的,一把就拔了出来。那人参拔出来,身上光溜溜的,只有很少的几根须子还残留着,让它看起来像是萝卜多过人参。

    “是李伟回来啦?”

    一个声音从院中传出来,然后才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没一会儿,一个身高能有一米七几,皮肤略黑,壮实矫健的年前汉子就出现在众人面前。

    “正军啊!我这不刚回来吗?你先吃你的饭,回头等晚上去找我,我给你们好好说说外面的一些新鲜事。”

    “嘿嘿,那敢情好!对了,你还没吃饭吧?赶紧的进屋,我妈今天炖的狍子肉,咱们一块喝点,给你接风洗尘!”

    “滚犊子!你小子不喝酒能死啊!”

    面对村里不管是年级还是辈分都碾压自己的李光明的训斥,李正军跟他宝贝儿子一样,一缩脖子,冲李伟使了个眼色之后,转身就小跑着回了自家。

    “这小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每顿饭不喝点酒就浑身难受。要不是他二叔就是酿酒的,光是喝酒就能把他们家给喝穷了!”

    “那倒是,那小子喝四十二度的白酒就跟喝水一样,连着干掉几杯脸都不带红的。咱村里的下一任酒神,我看非他莫属了!”

    队伍继续前行,很快就来到村子另一头,离着李伟家已经没有几步路了!饿的肚子难受的李伟看着自家门前进进出出的人群,脚步不由地加快了频率。

    “那个谁,赶紧的再去弄点木炭。”

    “你,你,还有你,你们三个赶紧把这些菜洗洗切出来。”

    “鱼锅开了就别一个劲儿的烧了,把火撤出来,留点底火让它咕嘟着就行!小火慢炖,炖出来的鱼才好吃入味!”

    “明达怎么还没联系上吗?这人也真是,今天这么重要的日子,他这个当大伯的怎么就联系不上啊?确定没进山吗?”

    “你也别闲着,赶紧的把水壶拿屋里,去把茶水泡上,等他们到了正好喝!”

    “正民,今天可就看你啦!把你的看家本事都拿出来,好好整出一桌来,让那些外面的人别挑了咱们理了!”

    离着老远,就听见一个人扯着嗓门吩咐这个,吩咐那个的支应着。这人是李伟的叔伯三叔,当年也出去过几年。

    不过因为学习不好,没有文凭,只能在一家酒店当服务生,而且一干就是三年多。

    是金子到哪都会发光的!这话说的一点没错,因为能说会道,善于与人交流沟通,很快他就被提到了大唐领班的位置。

    然后是大唐副理,大堂经理,酒店副总,十年之后,自感自己已经把酒店这套东西全都学完了李正民悄悄留下一封书信,就带着妻子回到了庄里。

    从此,庄里有什么红白喜事,少不了他前后张罗,忙活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