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开元风流 > 155、重聚

155、重聚

笔趣阁 www.bqgla.com,最快更新开元风流 !

    再次与几位友人相聚时,王维发现自己似乎在这个小圈子里分量更重了,韦陟、崔宗之两人还好,毕竟早就有了官身,日后注定前途不愁,所以在对待王维时态度变化不大,他们原本就十分佩服王维的才华与智慧。()

    崔颢还是少年心性,性格说好听点是耿直,说难听点就是比较二愣子,虽然私生活很不检点,但这样的人当朋友是不用担心被背叛的。

    崔颢一点也不掩饰对王维的羡慕,十分真诚的恭喜王维金榜题名,并放出豪言自己三年后绝对也能金榜题名,他今年也就十五岁而已。

    倒是以前一直与王维齐名的卢象,心中的滋味比较复杂,他其实是比较高傲的人,与韦陟那从骨子里散发出的高傲简慢不同,他的高傲,更像是在掩饰某种自卑。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家世其实和王维差不多,说出去是响当当的范阳卢氏,可实际上他那一房比较弱,要不然也不会走科举的路子。

    卢象对自己的才华也是比较自信的,但真要去考科举的话,他还真的没有王维这个首次科举就取得这么大成功的把握,因为里面的变数实在太大了。

    这次王维去参加科举,在卢象看来分明有些自不量力,他心中是抱着一种幸灾乐祸的态度看待王维有很大可能性的失败尝试的。

    可惜,王维却获得了这么大的成功,从此有了官身,哪怕都是名门世家子弟,可他现在与王维,地位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

    卢象无可奈何的发现,自己似乎已经没有脸再与王维齐名下去了,等什么时候自己也成了进士再说吧。

    王维现在在圈子中的地位可谓水涨船高,一点也不比韦陟、崔宗之差了,一榜进士这个身份,注定了王维那远大的前途。

    几人的座驾陆续来到了西市的这家高档酒楼,其中韦陟的那辆华丽无双的马车最为引人注目,还有崔宗之的那匹通体雪白的玉狮子,这样的座驾,比后世那种限量版的豪车还要尊贵,因为它具有唯一性的,是身份的象征,只要一出现,上流圈子里的人基本上都知道是谁来了。

    至于崔颢、卢象的座驾,那就稍稍有些次了,放在后世也就是奔驰之类的大路货豪车了,当然了,这种座驾也不是平头百姓可以拥有的。()

    而这个时候,人们忽然发现这些座驾中,又多了一匹通体血红的宝马,应该是汗血宝马无疑了,这又是哪位名门公子的座驾,长安这样的宝马不超过十匹,其中还有一匹被某人当街砍了……

    王维几人已经来到了大堂之中,崔宗之不由感慨地对王维说道:“十三郎果然发达了啊,刚刚考中进士,就随意骑了匹汗血宝马出来,这太原王氏的底蕴果然很厚嘛。”

    听到崔宗之这开玩笑的调侃话语,王维不由一怔,这才反应过来自己那匹马的价值,可这马可不是他的,而是金仙公主所赠,这算不算吃软饭啊?

    王维恍然间还真觉得自己是在吃软饭,住的是自家未婚妻的房产,骑的价值不菲的宝马又是情人所送……当小白脸能当到这样的地步,也真的是一种能耐呢。

    不过若不是崔宗之的话,王维还真没意识到这马的价值,他一直不觉得骑马是一件舒服的事情,那种整个人悬在空中没法脚踏实地的感觉真的不怎么样,若不是融合了原本王维的记忆,他绝对没办法这么驾轻就熟,比起骏马来,他倒更喜欢坐韦陟的奢华马车。

    韦陟这时却冷不丁道:“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匹汗血宝马,应该是以前圣上赐给那位金仙公主的吧?”

    王维不由心中震惊,这个家伙的眼力还真不错,而他能够知道这马来历,也从侧面看出了韦家在长安的势力。

    王维轻描淡写的转移话题:“听说这家酒楼的胡姬姿色不错,最好看的则是如今风靡长安的胡旋舞,我已经点了一个最好的房间,还是快些进去吧。”

    崔宗之确实会看眼色,对此也不多问,只是心中暗暗佩服王维的交际手段,居然可以与那位公认的低调孤僻的金仙公主搭上关系。

    韦陟则没有将这事放在心上,就算是金仙公主的姿色,他肯定也不放在眼里,因为在她眼里,只有他家的侍女们,是大唐最漂亮的女人。

    崔颢这个好色的家伙一听有美女,还是具有异域风情的胡姬,顿时兴致便高昂起来,当先赞道:“摩诘兄果然知道我的爱好,不知这里提不提供过夜服务?”

    果然,韦陟这时又撇了撇嘴,一脸不屑道:“什么胡姬,哪有我家侍女绝色,听说这些番邦之国的女子,身上味道很重,玩起来肯定恶心。”

    韦陟的这种不给人面子的毛病又犯了,不得不说,他真的很容易得罪人,若不是王维知道韦陟的这个臭脾气,还真的会以为韦陟是故意找茬。

    现在韦陟的性格已经有些改善了,至少在陌生人面前,能够忍住不去喷毒液,而是像座冰山一样沉默,给人的感觉愈发高傲简慢,圈子里有不少权贵都看韦陟不爽。

    崔宗之打圆场道:“殷卿言重了,今日可是十三郎做东,你难道是不给十三郎面子?”

    韦陟这时才反应过来,有些讪讪的看了一眼王维,发现对方依旧和颜悦色,不由心中微暖,果然也只有十三郎总是这么包容他这种不自觉的惹人厌的性格,不过他还是道歉道:“十三郎,刚刚只是我随口一说……”

    王维微笑着打断道:“诶,殷卿有必要这么客气吗,我还不知道你的性子?天下女子,都比不上你家侍女嘛,呵呵。”

    韦陟又忍不住道:“事实就是如此吧。”

    这时大家都善意的笑了笑,韦陟的这种惹人厌的性格,倒不如说是孩子气,从小被惯出来的。

    引导王维一行人的,看起来也不是个纯正的汉人,因为看她那精致姣好的容貌,倒像是混血儿。

    女子名叫小蛮,是开着这家酒楼的胡人富商的女儿,大概是富商的汉人女子小妾所生,所以是个混血儿。

    因为是侍妾所生,还是个女子,在家中的地位自然不高,但毕竟也是自家女儿,容貌还算不错,所以这位胡人富商就安排小蛮在这酒楼中做事,从底层做起,如今已经是侍女小厮们的总管,每当遇到尊贵的客人时,都需要她亲自负责接待。

    小蛮自认为自己的眼界还是比较宽广的,接待过不少王公贵族,可当见到这几位衣着光鲜的名门公子进入自家的酒店时,随意表露出来的身份,让她都有些难以置信。

    她暗暗埋怨自家父亲的不靠谱,不把这个消息早点告诉她,没想到提前预定了这件酒楼最华贵雅间的,居然是那位名满长安的王维!

    王维这个名字,在长安基本上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以前当然是因为他的诗名,现在则是因为他年纪轻轻就中了进士的能耐。

    小蛮虽是个混血儿,但却是生在长安长在长安的人,唐朝文化如此昌盛,她当然以自己是唐人为荣,从小也有幸习得汉字,对于诗歌这种最流行的娱乐方式,她还是比较关注的。

    不管别人会不会说她一个番邦女子还附庸风雅,她有事没事都喜欢读一读诗,无论是王维的还是其他诗人的,这就是她的爱好了,上次她还花了一笔不菲的钱,买了一本《落叶集》,回来闲暇时便读一读。

    每当咀嚼王维的某些淡雅隽永的诗句时,她都会忍不住想象,到底怎样一个有才情的人,能够写出这么美妙的诗歌。

    其实小蛮并不是一个精通诗词的人,她读诗更多的是凭借自己的感觉,而王维的《落叶集》给她的感觉十分不错,自然而然的,她对诗歌的作者王维,也带有一种敬仰的情绪。

    如果说王维仅仅是诗人也就罢了,哪怕名气再大,其实也比不上那种真正掌权的王公贵族,地位大概类似于后世的大明星,影响力是有,但实际地位,还是比较尴尬的。

    然而王维这时金榜题名之后,名声更大了,比名声还要重要的,则是他身份地位的瞬间提高,已经完全可以与韦陟、崔宗之这种有了官身的宰相之子相媲美了。

    小蛮低眉顺眼的注视着意气风发的王维,想到王维此时的身份,更加觉得王维的风姿是如此不凡,不愧是能够写出那么多美妙诗歌的诗人,有这样的才华,难怪可以金榜题名!

    王维的几位友人,小蛮因为层次较低,所以不知道他们尊贵身份代表的含义什么,不过其中两个可以与王维媲美的美男子,却让小蛮暗暗觉得惊艳。

    一个是气质绝佳的阳光美男,笑起来的样子实在太耀眼了,还有一个则是冷酷型的贵公子,一举一动都是那么酷,如果还是处于当年幼稚的年龄的话,她肯定最喜欢酷酷的韦陟。

    ============

    非常感谢【丨bleach夜丨】的捧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