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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怜卿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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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蔚蓝的天空被雨水冲洗后一尘不染;空气清新,像被滤过似的,东方出现了一片红霞,太阳露出半张笑脸,照得整个大地红通通的。

    “宋福来!”“到!”

    “朱逸群!向建仁!应金!焦配!……”

    大清早长孙凛将横刀营的士兵全都召集起来,给他们分发昨晚测试的卷子。唐朝的印刷术尚未发展,只用于印制佛经而未用于印刷书籍传播文化知识。所以唐朝文盲多,没有多少读书人。

    正所谓民弱,则国衰;民智,则国强。这段时间长孙凛也在军营发扬互帮互助的精神,让读过书的士兵给文盲士兵扫盲。他的目的不是为了教出一群秀才,但这些士兵至少也要学会写自己的名字。

    “林蛋大!林蛋大!林蛋大!?……”长孙凛甩着最后一张卷子,说这是卷子,那还是恭维了它,边疆生活资料匮乏,这些都是士兵寻找附近树林一些较为合用的树叶,所用的笔也是自火药坊讨来的用石墨切成条的原始铅笔。

    “林蛋大!?……”,长孙凛觉得奇怪了,一是因为没人应,二是这名字他好像也没听说过。“还有哪位没拿到卷子的?”

    一个牛高马大的士兵站了出来,委屈地说道:“校尉,我没拿到卷子,可我叫楚中天……”长孙凛再看看那上面歪歪扭扭的字,不禁乐了,四周也是哄笑一片。

    单怜卿坐在自己的营房里,偷偷地观望着在黄泥甬道上给士兵训话的意气风发的少年人。比起平日里的嬉皮笑脸而言,她更喜欢他在训练时那种严肃威严的表情。那说话时的认真庄严,那骑马时的威风凛凛,虽然如钢铁般冰冷无情,但是却能让她沉迷其中。不是吗?就连他那些桀骜不驯的属下,这些被军营传为玄甲二队的士兵们,此时看他的眼神也是那般的崇拜。

    自那夜两人不欢而散后,他来找过她两次,都被她冷漠地拒之于千里之外。第三次,她却是控制不住自己,在半推半就之余,便让他得逞了。自那以后,两人便开始了偷偷摸摸的偷情关系。她想起他身后的家族背景,知道两人以后不可能有好的结果,所以她一开始便明确说清,两人纯熟露水姻缘,不发展感情,合则分,不合则散。看着他愣了一下便答应的爽快,她心里却隐隐地刺痛。

    她第一次看到他,心里便惊讶世间竟有如此俊美的男子。而后,当她得知这个少年人是个靠着家族权势在外胡作非为的浪荡子,她的好感顿然消失,不仅屡次给这个少年吃闭门羹,甚至有一次,这个少年被在场的太子侍卫给狠狠地痛打了一顿,自那以后,她便再也没见到这个放荡的纨绔子弟,后来便听说他被人打成昏迷。()有时候,比起两样全无的人来说,这种金玉在外败絮其中的男人更让人鄙夷,也许是因为人类潜意识里的完美情结,也许也有人是因为嫉妒或者恨铁不成钢,谁知道呢?总之人心是很复杂的东西。

    然而在后来的吟诗会上,他那首精彩绝伦的《琵琶行》赢得了在场所有文人大家的喝彩,甚至传遍了整个京城。而她却是知晓,这个男子以诗中描述歌妓曲折凄凉的身世,报复她曾经对他的轻视,可她却深深地为这首诗歌所吸引所感动,甚至悄悄地为此谱了曲,夜深人静之时偷偷地在房中弹唱。

    她从小便被母亲和她身后的势力全力培养,琴棋书画、待人接物,完全是以要求她达到完美境界的标准来培养,她的天赋颇高,在各位才华洋溢的先生们的悉心栽培下,她也渐渐出落为传说中那举世无双的倾城美人。她在怡情院的第一次露面,便是引发了一场地震,京城男子心**同的震撼。她那天成的美丽,惹得大凡男子皆为之失魂落魄;那她那诱惑的妩媚;攻得那坚毅刚强的男子神魂颠倒;她那登峰的琴艺,却是引发了同样清高傲慢的才子大家的共鸣。

    皇宫里曾传出一个流言,据说唐太宗也曾对这位传说中的倾城女子心存好奇,打算请她到皇宫里表演琴艺。而见过其人的魏征却是出言阻拦,毫不退让,他的理由是:如若皇上被此女子迷失心魂,无心政事,此等女子便成了前朝那些祸国乱民的红颜祸水。太宗就此作罢,而她的艳名却是在大唐广为传播。

    每个见到她的男子,行为无不中规中矩,对她全是恭维讨好,她就如同是那男子王国里的女王,高高在上。除了他,那个曾经被自己拒绝过无数次的少年。他曾拒绝她请他小聚的邀函,他无视她的美丽,他对她粗暴只为了索回爱人的情书,然而这一切全深深撩动了她一直沉寂的芳心。

    高傲的人会被另一个更高傲的人所征服,这是情林法则。她的确难以自抑地为他所吸引,自古嫦娥爱少年,这个少年人,来到军营便展示出了他那惊为人天的才华,他带兵作战的身姿是如此强悍矫健,而他,还长着堪比潘安宋玉的绝世之貌,每一点,都足以渗入少女朦动的芳心。

    那夜,她并非完全没有反抗之力,如若她拼死抵抗,他恐怕也要折腾一阵子才能将其制服,按照他的性子,恐怕只会甩手便走了。只是冥冥中,她也许知道两人最终的结局,慌乱之余,她却是想让两人能够有一段交集。因此,除了对他征服**的臣服之外,在她的潜意识里,也有着促使一切发生的主动因素。

    单怜卿沉浸于自己的心事,却没有发后有一身影,幽幽出现。

    “看够了没有?!”后面传来一声严厉的责问。单怜卿听到这声音,身体猛然一惊,连忙转过身来看见身后站着一中年美妇,便瑟瑟地低下头道:“母亲,你怎么来了?”

    单爱莲望着眼前楚楚动人的女儿,自从这孩子懂事以后,就再也没亲密地叫她一声娘亲,这着实是她内心的痛。然而单爱莲表面却是一脸冷漠地道:“这次交给你的任务,进行得怎么样?”

    “火药坊四周李靖派遣了众多兵力,日夜守卫森严,女儿找不到机会进入,而长孙凛的营房内没有任何关于那火药配方的记载。”单怜卿虽然说得是实话,可是她却说得极为心虚,也许是因为虽然最近她深夜出入长孙凛营房,却是与他做那苟合之事。

    “必须尽快拿到配方。最近通汉道、金河道、畅武道行军皆有动静,这局势怕是岌岌可危。若是唐军再配备火药,那便是如虎添翼,如此一来,颉利那边怕是难以抵抗。若是让李唐一家称霸,这天下怕是难以扭转。”单爱莲冷声说道,语气里没有半点商量的余地。

    “母亲,我们单家乃是中原人,为何要帮那异族人……”,单怜卿非常小心地问道,自己娘亲平日里总是十分严厉,不许她说二话。可是这关系到民族大事,怎可为了自家做此等事情。

    单爱莲闻言美目中突然暴射出骇人的寒芒,冷喝道:“何谓帮那异族人,我们单家后人,无论如何,也不能看着那李家贼子稳坐于王位!难道你忘了你爹,你爷爷,你大爷爷是怎么死的吗?”

    单怜卿连忙跪下,连连摇头说道:“母亲切勿动气,女儿不敢。”

    “哼!可惜魏征那老儿阻了李贼与你相见,而那李承乾却只好称心那一口,否则我大计便得以顺利,哪还有他安坐皇位到今日。”单爱莲一脸的不心甘,恨声说道。

    话说隋朝当年,现任徐州都督的秦叔宝,那时还是山东济南历城衙门的小都头,有一次因押解犯人到潞州,没想却因诸事耽搁在此,身边银两无几,穷困潦倒。为了生计他只得将其那匹绝世黄骠马卖掉,却碰上了赤发灵官单雄信。后世京剧名曲《秦琼卖马》便是演的这出戏。

    而单雄信在得知秦琼乃是山东豪杰,便侠义地将那在因重病而在一间道观养病的秦叔宝接回家中养病。顺便说一句,这道观当时的观主乃是当今的门下省的长官侍中,大名鼎鼎的魏征。

    秦琼在单家住了数月,单雄信对他是殷勤款待,更请城中所有名大夫为其治病。所谓好人有好报,单雄信与妻结缡六七年,却一直尚未生产,而此时喜闻单妻竟怀上身孕。自古虎子麟儿必不容易出胎,单妻怀胎十一月,尚未产下。单雄信心中焦急,一日有一化斋番僧赠其一药丸,单妻当日服下,交夜半子时,但闻满室莲花香,即养下一个女孩儿来,因此取名爱莲。

    单爱莲因是家中长女,深受父母疼爱,且在她二八年华之期,为其招了一郎君入赘,小夫妻也过得和和美美。然而她也知道自己父亲长期有一宗心事,便是在单爱莲没出世之时,她的大伯单雄忠,被那当时因为皇帝猜忌而离京城赴太原做官的李渊,误伤致死。单雄信一直对大哥之死耿耿于怀,只是随着太原起兵,攻入长安后,李渊的势力越发壮大。直到单雄信死后,他也没有为自己兄弟报那杀身之仇,而他自己反而被李渊之子秦王李世民给活捉杀害。可叹一世英雄,大功未就!

    单雄信的妻子儿女则在行刑前托付给了好友秦琼,由秦琼扶养其儿子长大成人。而当时单爱莲却是为了回避战乱,带着刚出世的女儿怜卿在其处坐月子,当得知洛阳城被李家军队攻破,自己父亲和丈夫被李世民杀害,单爱莲当时是晴天霹雳,惶惶不可终日。可当她看到嗷嗷待哺的女儿,却也不能做那寻死的念头。自那时起,为父为夫报仇的执念,一直支撑着单爱莲活至今日。

    单爱莲与女儿说了几句话后,望着眼前女儿疑惑起来,心中却觉得这女儿和以往似乎有些大不同。虽然她的脸上还有人皮面具遮着,可那双水盈盈的眼睛,却没有了往日的清冷,取而代之地却是春意盎然。那原先依稀还带着少女青涩的身躯,此时却是越发地丰满。

    知女莫若母。单爱莲自己也是过来人,女儿这身体上的变化,分明是经历了巫山**滋润所致。为了证实自己心中的猜测,她如箭般伸出手来,一把抓住了女儿的右手臂,那如雪藕的玉臂上,光滑嫩白一片,原先守宫之痣业已消失。

    单怜卿知道自己私自做那丑事被母亲发现,顿时眼泪便在眼眶中打转。她却倔强地没有哭出来,只是低着头,心乱如麻。她知道这一天迟早会到来,可是没想到会那么快,她曾无数次向上天祈福,只望上天能给留给自己多一些时间,好让自己在余生拥有更多与他的回忆。

    “是长孙家那小儿?!”若是此时单爱莲还不知是谁偷吃了她女儿,那她也妄为人父母。她秀目中绽放着愤怒的光芒,似乎要把那贼人给焚烧灰烬。

    “娘亲,不关他的事,女儿是自愿的”,单怜卿看到自己母亲一脸怒意,慌忙解释道。她知道心上人武功了得,但是自己母亲更是已经突破了天人境界,况且长孙凛还是那想出火药武器的发明之人,只怕自己母亲一怒之下对他施以狠手,虽然她不曾想过与其有结果,但若是他离世,她也绝不独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