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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世上若要人情好赊去物件莫取钱(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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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市井人情的象征;明清时期,“赊”

在商帮经营中制度化,晋商票号“先赊货后结账”

的“相与”

制度,将“赊”

转化为商业信用工具,如《晋商兴衰史》记载:“凡赊货于相与者,三年后结账,不问盈亏,只论人情。”

2“莫取钱”

的情感语义嬗变

“莫取钱”

的表述,源自《论语?阳货》“来!

予与尔言”

的劝诫传统,至汉代《焦氏易林》“宋子季子,与孟争财,相危受福,不见利仇”

的寓言,已暗含“轻利重情”

的价值导向。

“莫取钱”

的完整俗语形态,成型于唐宋民间文化,杜甫《逼仄行》“速宜相就饮一斗,恰有三百青铜钱”

的洒脱,与“莫取钱”

的豁达形成呼应;宋代《东京梦华录》记载汴京商贩“凡买物,虽百钱之微,必以信用,岁终无欠者,人情使然也”

,将“莫取钱”

转化为市井共识。

在民间文学中,该语义不断被强化。

元代高明《琵琶记》中,邻居张太公“赊米与五娘,莫取钱,只望人情好”

的情节,具象化了俗语内涵;明代冯梦龙《喻世明言》中“赊物莫取钱,取则人情断”

的箴言,将“取钱”

与“情断”

直接关联。

这种语义建构的本质,是将经济行为的“去货币化”

升华为情感表达的符号,形成“赊物—忘钱—情固”

的认知链条。

二、历史维度:从市井赊贷到商帮经营的人情实践史

1“赊物莫取钱”

的市井伦理实证

宋代汴京的“赊卖”

制度堪称俗语的典型注脚。

《宋会要辑稿》记载:“汴京熟食店,张挂名画,所以勾引观者,留连食客。

凡店内卖物,皆可赊欠,至节岁时,方结账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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