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收养幼狼取名追风(第2页)
做完这一切,他才松了口气,抬手抹了把额角的汗,却不小心把脸上的草汁蹭成了花脸。
幼狼盯着他的脸,忽然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手背,那湿漉漉的触感让轩辕忍不住笑出了声。
他站起身,往篝火里添了些枯枝,火星噼啪作响,驱散了洞外的寒意。
“你总不能一直‘喂喂喂’地叫着,得有个名字才行。”
他看着幼狼,“看你刚才在狼群里,虽然腿瘸了,跑起来却比别的狼都欢实,不如就叫‘追风’吧,等你腿好了,说不定能追上风呢。”
幼狼像是听懂了,摇了摇尾巴,喉咙里发出“呜呜”
的轻响,亲昵地蹭着他的裤腿。
轩辕把剩下的半块烤肉递到它嘴边,追风嗅了嗅,立刻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小尾巴摇得更欢了。
接下来的几天,轩辕都待在山洞里没敢贸然上路。
一来是外面的风雨还没停,山路湿滑难行;二来是他想等追风的腿伤好一些,至少能自己走路。
他每天都会上山采些新鲜的草药,回来换追风腿上的包扎,还会特意找些多汁的野果,用石臼捣成泥喂给它——幼狼的牙齿还没长齐,吃不了太硬的东西。
追风的恢复速度比轩辕预想的快得多。
第二天,它就能拖着伤腿在山洞里慢慢挪动了;第三天,已经能一瘸一拐地跟着轩辕跑前跑后;到了第五天,它甚至能蹦蹦跳跳地扑向轩辕扔过去的小石子,只是跑快了还是会有点跛。
这期间,轩辕也没闲着。
他把山洞里的石刻图反复临摹了好几遍,那些经络线条他还是看不太懂,但总觉得里面藏着什么重要的秘密,便把草图小心翼翼地收进用兽皮缝制的袋子里,贴身带着。
他还借着等待的时间,重新检查了行囊——干粮还剩最后一小袋,草药足够应付普通的伤病,石刀和弓箭都还完好,只是那壶烈酒已经见了底,下次再遇到野兽,可就没东西能快速引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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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我们该走了。”
第六天清晨,天终于放晴,阳光透过洞口的缝隙照进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轩辕收拾好行囊,摸了摸追风的脑袋,“终南山还远着呢,再不走,怕是要错过寻访岐伯的最好时机。”
追风像是听懂了,叼起他放在地上的一块兽皮,摇摇晃晃地往洞口走,那模样像是要帮他拿东西,却因为腿还没完全好,走得东倒西歪,逗得轩辕直笑。
他走过去接过兽皮,把追风抱了起来——小家伙这些天吃了不少好东西,明显长壮实了些,但还是轻得很。
“走吧,带你看看外面的太阳。”
轩辕抱着追风走出山洞,清新的空气夹杂着泥土和草木的清香扑面而来,让他精神一振。
雨后的山林像是被洗过一样,树叶绿得发亮,草叶上挂着晶莹的露珠,阳光照在上面,折射出七彩的光芒。
刚走出没多远,追风突然从他怀里挣扎着跳下来,四肢着地,警惕地竖起耳朵,朝着前方的密林低吼了几声。
轩辕立刻握紧了石刀,顺着它示意的方向望去——只见茂密的树丛里,有什么东西在动,枝叶晃动的幅度不小,不像是小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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